2009-2-14 生活新报 本报记者 袁野
随着法槌的落下,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有盗窃罪的未成年人黄杰进行了判决。不过,和以往法庭不同的是,从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原来,这是出现在昨天上午“《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我同行”活动举办的模拟少年法庭现场。
15岁女孩扮演公诉人
在模拟少年法庭上,由孩子们扮演的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对来自昆明市盘龙区16岁的少年黄杰所犯的盗窃罪行为进行了指控、辩护和现场教育。虽然这些孩子在此之前对司法程序了解甚少,也从未踏足过法庭,不过在扮演起各种法庭角色的时候依然有板有眼,并赢得了在场专家的一致肯定。“通过模拟法庭的体验,让我更好地理解了对他们来说最难懂的司法保护。现在我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触法未成年人提供特殊的司法保护。”扮演公诉人的陈薇,来自云南的15岁女孩说,现在很多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保护自己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参加模拟法庭的有来自云南、新疆、西藏、四川的孩子们,他们除了模拟少年法庭外,还通过儿童剧的形式展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理解。“模拟法庭可以让孩子们认识到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作为法官和母亲双重身份的尚秀云告诉记者:“我接触的很多触法未成年人往往缺乏一个和谐的家庭,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可以让儿童了解在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也可以让更多的父母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
据救助儿童会儿童权利及宣传总监李萍介绍,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救助儿童会举办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我同行”活动,旨在向儿童进行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培训,并收集儿童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现有宣传教育和学习材料的建议。同时,组织司法领域专家听取儿童意见,从儿童的视角撰写一部寓教于乐的儿童版本《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只有明确自己享有的权利才会有维权的意识及诉求。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大部分是从成人的视角出发,缺乏从儿童视角的理解,而且未成年人对于如何参与司法程序和刑事诉讼也了解甚少。”
儿童版《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卡通漫画为主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路琦说,此次的模拟法庭还有一个重要意义在于,专家们在听取儿童的意见之后,将总结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大领域的要点,作为儿童版本《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制作适合儿童阅读、通俗易懂的法律宣传材料,使广大儿童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同时法律工作者也可以通过与儿童的直接交流,改进保护儿童的方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写给成年人看的。现在我们要将其转换给未成年人看,除了让未成年人了解自己的权利,还要让孩子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积极健康成长、树立社会责任心、主动接受教育。” 编委会成员,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关颖在看完孩子们模拟的少年法庭后说,儿童版本《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针对12-18岁,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未成年人,以卡通漫画的形式向儿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儿童权利。同时,塑造一个健康正面的未成年人卡通形象,希望深入人心,为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榜样。据悉,儿童版本《未成年人保护法》计划在2009年6月1日正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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