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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儿童会联合合作伙伴在京发布2016儿童权利十大事件

  2016年岁末,救助儿童会、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和网易亲子继续联手国内儿童权利领域专家,评选出年度“中国儿童权利十大事件”,希望寄此勾画出国内儿童权利的现状和挑战,更希望在回首的时刻,呼吁更多公众关注儿童议题,倡导全社会一起加入到儿童权益保护的事业中来。三家机构一直关注儿童权利事业的发展,已连续三年合作发布十大儿童权利事件。

  2016年是儿童权利保护取得长足进展的一年。从全球来看,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发布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9号一般性意见,对缔约国如何通过有效、高效、公平、透明和可持续的公共预算决策来实现儿童权利提出具体建议,是联合国在推动各国政府履行实现儿童权利义务的重要举措。今年,中国在困境儿童保障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显著成果,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保护未成年人免遭家暴是国家的责任,民政部未成年人保护处的建立,江苏湖北等地未成人案件办理专门化,都为儿童保护工作的改善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但校园欺凌、常熟童工事件和贫困母亲弑子恶性事件的发生,也预示着全面实现儿童权利前路漫漫。

2016年度中国儿童权利十大事件

1. 留守和困境儿童政策支持体系建立

 事件回顾:

 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意见》提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家庭、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已有山东、福建、浙江、云南、吉林、宁夏、安徽等26个省份出台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措施。

 2016年6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决定,针对困境儿童面临的突出困难和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综观《意见》的内容,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明确界定困境儿童定义;加强困境儿童保障,网络+阵地+制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张雪梅点评:

 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是儿童保护工作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难点问题。2016年中国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支持体系和工作机构体系开始建立。《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出台是中央政府第一次发布全面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政策,体现了国家最高层面对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视。该意见通过明确相关部门、机构及人员的责任,为建立留守儿童的有效保护制度提出了层次化和系统化的路径。该意见的出台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两次召开和全国范围内的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开展。2016年上半年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精确锁定“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共计902万人,为进一步的政策干预和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提供数据信息基础。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出台,是第一次从中央政府政策高度全面规划我国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明确出政府在改善困境儿童状况的工作中占主导作用,要求在全国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立69万名儿童福利督导专员,同时确立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发现和服务机制、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完善监护等重要制度。该意见使中国儿童福利与保护的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于整个国家儿童保护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上述两意见的出台的另一重要意义,是促成了工作机构体系的完善。2016年2月,民政部在社会事务司建立了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后又进一步对儿童事务工作做了部内的职能调整,把原来隶属于社会福利司的儿童福利处调整到社会事务司,将儿童福利与儿童保护职能集中到一起,意味着中国专门儿童福利与儿童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立,为统筹性的开展全国留守儿童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立了机构保障。

 2.具有儿童保护视角的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

 事件回顾: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构建了多部门、多机构合作的反家暴机制。明确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责任,反家庭暴力工作不是某个组织的事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外,法律规定,紧急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法院可根据受害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法律明确了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护措施。

 张雪梅点评:

 经过多年论证及数次建议稿的修改,《反家庭暴力法》终于出台并施行,这标志着我国从法律层面建立了反对家庭暴力的系统制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特殊保护”是该法的明确要求。这部法律在儿童保护中具有重要贡献:一是冲击了中国长期以来“法不入家门”的观念,通过立法鲜明的表明保护未成年人免遭家暴是国家的责任,为监护人管教孩子设置了法律的边界。二是为预防和处理未成年人遭受家暴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了强制报告、临时安置以及撤销监护人资格等符合未成年受害人特点的制度,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具有行政指导文件性质的告诫制度和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我们期待着该部法律能够与之前发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共同发挥作用,在实践中得以落实,为保护孩子们远离家暴构筑坚固的防线。

 3. 互联网+实现儿童失踪信息精准推送

 事件回顾:

 为适应“互联网+反拐”的时代要求,建立儿童失踪信息发布的权威渠道,发动群众搜集拐卖犯罪线索,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拐办在阿里巴巴公司的技术支持下,开发了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用于全国各地一线打拐民警即时上报各地儿童失踪信息。5月15日,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上线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该平台中,从公安部到各省、市、县四级,共有5000余名打拐民警有平台发布权限。按照推送规则,以丢失地点为圆心,儿童失踪信息将实现精准推送:失踪时间一小时内,推送半径100公里;两小时内,推送半径200公里;失踪三小时内,推送半径300公里,失踪超过3小时的,推送半径500公里。

 皮艺军点评:

 每个人都将成为寻找失踪儿童的参与者。公安部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于今年5月15日正式启动。这距离大陆第一个民间寻子平台的诞生已经相距了9年时间。早在2007年,由失踪儿童母亲张宝艳自发建立《宝贝回家》寻子网站,开启了民间网络寻找失踪儿童的先例,已有916个孩子找回了家。在最近三十多年以来中国儿童保护的历程上,你会发现一个总的趋势就是民间促进官方、基层实验在先、官方认同在后。不论是从少年保护、少年审判、少年司法矫正还是少年被害保护,都存在着这样一个基本趋势。有了官方的介入,就可以形成官方民间网络平台的对接和信息共享。该平台试运行两天就在郑州解救一名彝族儿童。孩子失踪三小时内,平台就会将相关信息推送方圆500公里。从此以后,我们每个人在寻找失踪儿童的活动中就不再只是个旁观者,而是成为身体力行的参与者。

 4. “毒跑道”进校园,暴露监管漏洞大,凸显儿童保护缺位

 事件回顾:

 6月14日,北京市平谷区第六小学的塑胶跑道用了不到10天,25名小学生流鼻血,以该事件为契机,央视曝光了“毒跑道”黑幕,“塑胶跑道”竟是“废轮胎、废电缆”做成,制造毒跑道的黑窝点在河北的保定、沧州一带,距离北京不到200公里,引得舆论一片哗然。6月22日,央视曝光“毒跑道”黑幕,迅速吸引公众关注;随后,教育部回应毒跑道问题时称,“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根据教育部在2016年9月发布的消息,目前全国中小学共有塑胶跑道68792块,其中2014年后新建的18977块块。目前正在建的有4799块,其中停建2191块,已经铲除93块。

 陈卫东点评:

 学校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主体,儿童健康权岂能忽视。“毒跑道”黑幕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一遍哗然。有网友直言:为毛“毒跑道”不进鸟巢,就进校园?话虽俏皮,却很在理。显然鸟巢的跑道和普通学校的跑道不是一个级别。前者是花重金打造的国际标准跑道,后者是办学经费铺设的校园体育设施,的确不是一个重量级。但是二者都是供人使用的,无毒无害应该是最最起码的标准。奥运跑道必须如此,校园跑道也必须如此。奥运设施必须对运动员无害,校园体育设施必须对青少年儿童无害。在这一点上,运动员和青少年儿童应该适用同样的标准,遵守同样的原则。

 校园“毒跑道”显然降低了这一标准,违背了基本原则。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显然是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不力,有关责任人玩忽职守。儿童的健康权被如此忽视则凸显了儿童保护责任的严重缺失。这也揭示出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未成年人特别保护原则在现实生活中的尴尬地位。儿童权利的有效保护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5. 杨改兰亲杀4孩事件折射困境儿童社会保障也要精准化

 事件回顾:

 杨改兰,甘肃康乐县景古镇阿姑村山老爷弯社人。2016年8月24日下午,杨改兰杀死4个孩子后,服毒自杀后不治身亡。不日,该女子丈夫再次服毒身亡,四世同堂的8口之家,6口人身亡。很多人同情她和这个不幸的家庭,也有很多人谴责她,同时谴责为杨改兰开脱并制造煽情舆论的那些人。鉴于这起特大故意杀人案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相关方面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州县纪委和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经州委、县委研究决定,对县、镇、村三级工作失职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陈卫东点评:

 生存权是儿童基本权利,保护儿童应优先。这是一起异乎寻常的极端自绝事件。事件的爆炸力和冲击力超乎想象,让人脑洞一片茫然。这更是一场悲剧,令人痛心。杨改兰不仅不给自己生的希望,还亲手斩断了4个孩子生的希望。面对失去的生命,人们的心情是复杂的。在扼腕叹息之余,似乎都在追问:是什么让这位母亲如此心绝、如此心狠?事件的引爆因素是什么?悲剧可以不发生吗?谁该对此担责? ……

 很显然,杨改兰的绝心和行动不是一时的冲动,她有过怎样的心路历程,恐怕没人能说清。我们没有理由去指责谁,但有理由相信悲剧未必一定会发生。当这个家庭在陷入困境,犹如涸辙之鲋之际,如果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和温暖,国家基本的社会保障能准确地找到她们;如果对儿童实现优先保护、特殊保护不仅能成为普世的观念,通行的准则,而且成为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行为自觉时;那么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她们会有生存下去的基本保障,内心会选择坚强和坚持。

 精准扶贫是国家消除绝对贫困吹响的集结号。救助保护困境儿童是扶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困境儿童往往生活在困难家庭中。为何不把困境儿童优先保护和特别保护的原则也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之中,作为一条刚性的原则呢?这条原则很靠谱。

 6. 国家出台新政预防和干预校园欺凌

 事件回顾:

 2016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11月11日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意见指出,少数地方学生之间欺凌和暴力问题仍时有发生,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必须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随着《通知》和《意见》的出台,校欺凌案件依然常见,并引起公众的热议。如近期在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事件。中关村第二小学的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11月24日更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经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家长随后向学校及海淀区教委反映。

 皮艺军点评:

 不要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校园欺凌,几乎是每个学生都曾经亲身承受过、或是亲眼目睹过的校园暴力现象。这种现象在我们这块土地上已经盛行了很多年,但是,除了那些被欺凌的学生之外、施暴者、围观者、老师们和我们这些成年人并没有太把它当回事。没有人真正体会到,被害人每天面临的和即将面临的欺凌对他们来说有多么恐怖,没有人真正体会到即使处分了施暴者,被害人依然要承受和施暴者继续坐在同一间教室里的恐惧。我们以为一切都已经过去。直到有一天,美国人因校园暴凌犯罪、判处了翟云瑶等三名在美留学生6到13年的刑罚,中国人这才知道,怎样做才是对校园欺凌的零度容忍。在反对校园暴力中,不仅要告诉所有同学,在争取自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尊严,还要告诉他们,在校园暴力发生时,每个人都不能成为旁观者——正是你的旁观和麻木,才使得施暴者有恃无恐,才使得校园欺凌屡禁不止。从禁止每一次歧视、每一次冷漠开始,从我做起,让每一次轻微的欺凌都不能在校园里重复发生。

 7. 常熟童工事件揭示童工问题必须从根源入手

 事件回顾:

 11月21日,“梨视频”拍摄的一条《实拍常熟童工产业:被榨尽的青春》视频消息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视频通过暗访和后期采访的方式,曝光了江苏常熟隐藏的一条童工链条。中介从云南等地把劳力运来卖给服装厂,其中也包括相当一部分只有10几岁的童工,这些孩子没日没夜地干,几乎没有休息日,不到年底,拿不到工资。中途逃跑,可能还要赔偿老板的损失。一旦想离开,老板会扣留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甚至使用暴力。而大量使用云南童工的原因是,人工便宜且容易骗。

 中国法律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然而,贫穷、读书无用论、低成本用工需求、利欲熏心的不法厂商和招工中介,仍在催生浸透童工血泪的黑色产业。

 李萍点评:

 该事件一经曝出,舆论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更有建议童工问题,需要从根源解决。通常,贫困被认为是儿童工作的主要原因。有大量的证据表明,除了贫困因素之外,还需要探究其它方面的原因。缺乏可获得优质和相关联的教育,也被认为是造成童工的一个主要原因。事实上,对许多儿童来说,教育不是一种可代替工作的选择。基于性别、社会等级、阶层、信仰和残障等结构性的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女孩和男孩从事不同类别的工作和承担不同的工作量。对童年的看法也决定着儿童工作的情况。在一些国家,童年时期被视为是玩耍和上学的时期。而在另一些地方,工作场所被看作是最合适学习和发展的地方。这种观念左右着家长对儿童工作做出的决定,形成了雇主对雇佣儿童正确性的看法,以及影响政府在童工劳动方面的立法。

 尽管一直以来关于童工问题,政府都没有一个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然而,童工一直都是媒体报道的热门话题。我们可以看到童工问题在中国确实客观存在。贯彻执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公约》)是承认和实现儿童权利的根本。《公约》第32条规定儿童享有免于从事有危害工作的权利并定义了什么是对儿童有危害的工作。以权利为本的方法要求找出引发童工问题的根本原因,以及工作对实现儿童权利带来的影响。同时需要确认哪些责任承担者负有把儿童推向工作的责任。同时对童年的理解和儿童观的认识对提出解决童工问题是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解决童工的问题必须将儿童放在中心位置,承认他们是权利的拥有者和社会的参与者;采用参与式和赋权式的方法;要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采取多部门联动的机制;推进法律和其他方面的改革和完善,建立儿童权利的监督机制。

 8. “蕾力父女”节目表明对媒体的儿童保护评估咨询不能少

 事件回顾:

 湖南卫视亲子节目《爸爸去哪儿》第四季在网络平台“芒果TV”播出,与前三季不同的是,本季新增了由明星和普通家庭儿童组成“临时父子、父女组合”。节目播出后,击剑运动员董力和阿拉蕾这对“临时父女”走红网络,在受到粉丝追捧的同时,“实习爸爸”这一节目设置以及“父女CP”现象的出现,也引发了巨大争议。

 11月18日,公益组织“女童保护基金”发文《准妈妈来信:请停止渲染董力阿拉蕾CP》,对节目提出三点质疑:第一,“可以喊陌生男子爸爸、脱衣同睡”的节目设计是错误示范;第二,节目组重点渲染“临时父女CP”是错误导向;第三,所谓“蕾力”CP已造成可见的负面社会效应,一些恋童黄色文章已在网络上出现。这封公开信发表之后,主流媒体、专家学者纷纷介入评议,迅速将《爸爸去哪儿4》与“蕾力父女CP”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郝卫江点评:

 该事件在诸多媒体与互联网的竞相报道之下,引发为一时的舆论热点;且多方矛头直指事件根本,即任何人都不能忽视与超越儿童权益保护的底线。然而,在现实中,许许多多违背儿童意愿和违反儿童权益保护的事情,已经发生抑或正在发生,能够被媒体披露与抨击的仅为冰山一角亦可未知。显然,仅仅停留在对违背儿童意愿和违反儿童权益保护的人与事发现一例,炮轰一例的状态,尽管可以形成一时的舆论高潮,但对于从根本上着手解决儿童保护问题来说,却显得力不从心。

 怎样才能从源头上确保儿童的合法权益,即在制度的约束下,让社会各行各业为儿童提供更好的服务?在此,建立儿童保护评估咨询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与急需。儿童保护评估咨询机制,这样一种力量的集合与形成,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于儿童高度相关事件的评估,提高社会各界为儿童服务的水平,使之更加规范到位,降低不利于儿童保护事件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对儿童高度相关事件评估结果的传播,有利于提高百姓对于儿童权益相关事宜的辨识能力与水平,有利于营造全社会保护儿童权益的氛围,从而形成全社会关注儿童保护、关心儿童权益的氛围与合力。

 9. 江苏和湖北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和预防犯罪新规

 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4日,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印发文件,要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组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10月28日,该市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淮检发〔2016〕127号),明确规定辖区内所有公安(分)局应当成立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组。办案组由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人员组成,并配备女性办案人员。专司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对办案组采取不同于办理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标准进行考核,引导和激励未成年人刑事警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据此,淮安市公安局随即下文,要求市局和各县区公安(分)局在11月20日前分别成立未成年案件专门办案组。

 12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探索通过孵化专业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着力破解基层预防工作力量薄弱、专业性和持续性不强的问题;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的亲职教育、家庭教育培训和咨询等服务;探索驻校社工、观护制度等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区矫正、专门教育、法律服务、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提升预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皮艺军点评:

 江苏淮安市的探索把公安机关在少年司法中的作用大大凸显出来。自上世纪少年司法改革在中国大陆开展以来,不论是少年法庭的设立、合适成年人的确立,还是检察系统的少年案件批捕和附条件不起诉,在这一领域里引人注目的始终是法院和检察系统的改革新政,警察在少年司法保护中的所作所为,一直受到公众的殷切期待。警察处于少年司法保护和少年犯罪预防中的第一线,始终担任看门人的重要角色。在少年司法保护中的转处环节,警察所做出的决定是第一位的,很有可能对孩子产生终生影响。因此,培养一支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行为方式的“少年警察”队伍,可以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和法律资源,把好少年保护的第一关。

 湖北省将预防青少年犯罪从一般性倡导转变为专业化指导,克服了这一领域里长期以来只偏重于以情动人,以情服人的传统模式、将情感逻辑转变为科学精神,在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方面推行专业化和科学化的培训。要求少年事务的社工摸索科学规律、学习科学理论,采用科学方法,使得预防工作的有效性、可操作性、可重复性、可预测性成为最基础的工作指标,以此提高犯罪预防效能和科学评估的水平。

 10. 警惕“小马云”类事件炒成网红经济,儿童变身摇钱树

 事件回顾:

 江西永丰县严辉村的9岁男孩范小勤,由于相貌酷似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而成为网络名人。“小马云”走红之后,他的家庭迎来了越来越多的拜访者,有公益人士,有媒体记者,有基层干部,也有各路商家……“小马云”与马云相遇,让一个原本远离大众目光的农村家庭,受到全社会的注视。镇上一家奶粉店最早送来了500元现金,对外宣传“小马云”是吃他们家奶粉长大的;一家小家电企业送来水壶、电饭锅,拉着范小勤在产品前合影;深圳一位老板则计划花1000元购买范小勤的头像,作为他的网上订餐店的商标。范小勤出名以来,村里的闲言碎语也多了:范家发签了商业合同,还请了经纪人,得了十几万捐款,马云要资助他儿子读大学……范家发说,“都是谣传,没签合同,也没经纪人,就得了不到两万元捐款。”

 类似的事件发生在11月底,一篇深圳本土作家罗尔为患白血病的爱女罗一笑筹款治病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刷屏,人们纷纷转发并主动为小姑娘捐款,通过微信公众号竟收到超过260多万元的“打赏”。然而不过半日,社会大爱的温暖剧情却出现反转,女童父亲被揭家底儿丰厚却“卖惨”博同情,配合微信公众号营销。

 陈卫东点评:

 儿童利益最大化是最基本原则,救助保护儿童拒任性。这两起事件再次表明,“互联网+”的确为新时期的儿童救助保护和社会关爱带来了新的想象和作为空间。在“小马云”事件中,原本在赤贫状态中默默生长的范小勤,因为与互联网大佬阿里创始人马云撞脸,着实撞上了大运,生活境遇突显天翻地覆般变化。在互联网的助力下,“灰小孩”秒变“小网红”,不是童话,甚是童话,带给人的是满满的社会温暖和人间大爱。但随后发生的事情,却让原本的美好故事,演变成了一场闹剧。

 随后发生的罗尔事件颇有些类似,只是情节更让人意外。起初,这起事件似乎要让互联网凝聚社会爱心的故事再次上演,让人再次领略互联网“+”的神奇。但现实是如此残酷,线下的真实让美好剧情彻底反转。一起救助儿童的故事被证实为通过“卖惨”博取“打赏”,借助互联网圈钱的“骗捐门”。

 无论以何种方式、何种手段来救助保护儿童的行为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把儿童作为手段,假借儿童慈善公益之名,来达到其他目的的任何行为都是应该坚决反对和制止的。

 在当下中国,生活境遇类似“小马云”的儿童仍然为数不少,通过互联网求助的儿童和家庭也常有。他们需要的是社会的真心关爱和资助。儿童慈善是针对一切需要被保护的儿童,不能看脸,更不能成为闹剧。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无歧视是一切儿童工作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保护关爱儿童绝不是看脸行动,儿童公益慈善行为更不能任性而为,需要有明确的行业规则和基本伦理。

 专家信息:

 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咨询专家

 陈卫东: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团中央青年之声成长服务联盟专家团成员

 郝卫江:中国妇女报高级记者

 李萍: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理事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儿童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

 张雪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