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儿童会
“全纳教育——实现残障儿童接受普通义务教育的权利”项目合作机构申请指引
救助儿童会是一个为儿童权利奋斗的国际慈善机构,以改善全世界儿童生活状况为己任。目前全世界有27个国家建立了救助儿童会,在110多个国家开展工作。早在1920年黄河水灾的时候,救助儿童会就开始为中国儿童捐款。上个世纪80年代末,救助儿童会开始在中国大陆开展项目。目前,救助儿童会的项目覆盖北京、上海、四川、云南、西藏、新疆、安徽、广西、青海等省份,120多名员工参与项目工作。
救助儿童会关注所有儿童,尤其是弱势儿童,如贫困家庭的儿童、残障儿童、流浪儿童、被拐卖的儿童、触法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失学儿童、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等。救助儿童会的工作领域包括教育、健康、儿童保护和紧急救灾等。
本指引旨在帮助有意申请救助儿童会全纳教育项目的伙伴快速了解项目合作范围、申请条件、项目申请审批流程及要求,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一、合作范围
1. 合作项目背景信息
自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救助儿童会在四川、云南及新疆实施了宜家第一期全纳教育项目。期间,救助儿童会与教育部及人大法学院合作完成国内全纳教育相关立法及法制法规研究;并组织全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官员培训,与区县教育局合作推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及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与美国铂金斯盲校及全国四所高校合作,开发全纳教育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及培训手册,根据全纳教育项目经验,为《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提出建议和意见。目前,该项目已圆满结束并取得了丰富成果。2016年1月,救助儿童会在加拿大家族基金的资助下启动了新一期全纳教育项目,继续在原项目点的四个区县(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郫县和云南省巍山县、景东县)深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全纳教育支持体系,逐步提高当地残障儿童的教育质量。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行融合教育(全纳教育),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促进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实现,救助儿童会与云南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合作选定昆明市五华区为全纳教育项目试验区,主要依托昆明市五华区新萌学校(云南省培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五华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开展以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主的全纳教育试点工作。
2. 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为“全纳教育——实现残障儿童接受普通义务教育的权利”,合作伙伴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同昆明市五华区资源中心支持并服务项目学校及其片区内残障儿童家长和个案学生,开展个案跟进与管理,整合社区资源,通过提高家长和社区的全纳教育意识和其支持残障儿童发展的能力,创建良好的全纳教育社区氛围。
二、合作时间
2017年7月—2020年2月
三、合作方式
救助儿童会将为合作机构提供能力建设培训及相关技术支持,并提供5-10万/年的资金用于合作机构开展相关项目活动。
四、合作对象及条件
1. 申请主体
Ø 社会组织(包括公益/慈善基金会、民非、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
Ø 社会企业
2. 申请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Ø 遵守国家纪律和宪法规定
Ø 稳定的工作团队及较强的执行力
Ø 有热忱与能力去推动残障儿童教育问题的解决
Ø 项目相关经验
Ø 具备项目资金管理能力,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3. 申请方式
Ø 独立申请(单个申请主体)
Ø 合作申请(两个或者两个申请主体以上合作)
五、评审标准与流程
1. 评审标准
Ø 符合救助儿童会资助范畴;
Ø 能够有效回应残障儿童的教育需求,具有清晰的问题导向与合适的切入点;
Ø 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案和活动切实可行;
Ø 团队管理规范,分工明确,执行力强;
Ø 团队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
Ø 风险管理在可控范围;
2. 申请材料及提交
Ø 申请材料
(1)项目合作意向书
(2)相关的证明性材料
Ø 如何提交
所有申请材料可通过电邮方式,请发送至:Xiaoyuan.Lin@savethechildren.org
Ø 截至日期
2017年7月17日(周一)
3.申请与评审流程说明
Ø 有意向救助儿童会申请全纳教育项目合作的机构需首先填写合作意向书(模板参见附件);
Ø 收到项目合作意向书后,救助儿童会将进行评审。在必要时与申请机构进行沟通,进行实地考察。
Ø 申请通过审批后,申请主体需提交一份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书(模板参见附件)。之后,救助儿童会将与申请主体签订合作协议。
Ø 协议签订后即可开展项目,项目具体管理参照救助儿童会项目管理规范进行。
六、参考附件
Ø 附件二 救助儿童会全纳教育项目-年度工作计划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