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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儿童会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首席代表毕雅女士(Ms. Pia MacRae)、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院长向群女士代表合作双方签署了备忘录。

2011年1月起, 救助儿童会在云南省开展拐卖受害者综合帮助及康复服务项目,在昆明市、临沧市及普洱市三个地区开展,这一为期三年的项目获得了西班牙Anesvad基金会的资金支持。此次救助儿童会与云南警官学院合作的重点是依照《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的指导思想,通过在三地的项目工作,探索出为被拐卖妇女儿童提供综合帮助及康复服务的模式,完善救助机制;并通过系列培训,增强公安民警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能力。

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首席代表毕雅女士表示,救助儿童会已经与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合作开展了十五年的反对拐卖工作,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模式得到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肯定。此次项目的重点是探索一套能为拐卖受害者提供综合服务的模式,以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区,希望通过这项正在探索的工作,形成具体且行之有效的做法,为政府部门开展拐卖受害者救助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云南警官学院是云南省培养专业公安人才的高等学府,在调查研究、开展培训等方面拥有很强的技术力量。警官学院参与项目的实施,对项目的发展和探索具有积极的影响和意义。

根据合作备忘录,救助儿童会与云南警官学院将在一年半的合作期间,为云南省的公安干警,包括云南省公安厅边境联络官办公室的公安干警提供培训,内容将涵盖与反对拐卖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法律法规、儿童保护、拐卖受害人保护、社区预防等理论及实践。同时,双方还将开展合作,为云南省公安厅“解救被拐妇女儿童中转培训中心”里获解救的被拐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医疗康复、职业培训等服务,并总结出可行的项目经验和做法。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作为项目实施参与方及指导单位,将积极参与项目的具体开展并提供指导意见。

合作备忘录签署当天,救助儿童会、云南警官学院、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还对目前跨境拐卖、国内拐卖的现状和问题,打击拐卖工作面临的挑战,以及如何更好地通过合作为拐卖受害者提供有效服务等内容进行交流和探讨,并强调开展预防拐卖和拐卖受害人救助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院长向群女士表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相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通过与救助儿童会的合作,希望能够为打击拐卖犯罪做出贡献。

图为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首席代表毕雅女士(左)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院长向群女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