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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开生面学法律,“模拟法庭”意义大

        2007年11月22日下午, 在云南省综合技术学校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庭审讯”正在进行。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被告都各就各位,按照司法程序逐项进行。与法院正常审讯不同的是,无论是台上的“司法人员”还是台下的听审人全是一群学生。这正是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与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开展合作的项目活动之一“模拟法庭”的现场。云南民族大学法律系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同学组织设计了此次“审讯”并在审讯中通过角色扮演“现身说法”,综合技校的9名同学也参与了模拟法庭的角色扮演。而70多名在台下“听审”的同学都是综合技校的在校学生,年龄多为15-18岁之间。

        完成“审判”后, 此次活动的特邀嘉宾盘龙区检察院少年庭叶倩庭长对整个“模拟法庭”进行了点评。她认为同学们自己组织、主导的这次“现场审判”很不错,对整体的把握很好,严格按司法程序来执行。她也指出了一些在审讯过程还存在的不足,比如法庭质证时需要各方签字,书记员宣读切勿有遗漏、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应该注重帮教等细节,并鼓励法律系的同学今后在这样的活动中能有更大的进步,希望所有的在校同学能过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 模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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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未成年人为违法和犯罪以及不良行为早期干预的机制是司法项目在二期项目工作的重点之一,为此,司法项目与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于2007年初开始进行合作,进行了一些尝试性的探索工作。在合作中,云南农业大学的志愿者参与到了项目的工作中, 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从9月份起, 在农业大学志愿者的策划和主持下开展了一系列的主体活动,包括志愿者与学生的认识、介绍救助儿童会和司法项目的情况、 庆中秋活动、“畅谈人生理想”、“如何处理负面情绪”和“感恩的心“等主题小活动、开展“网络好还是不好”的辩论赛,友谊篮球赛等。

        项目志愿者李晓华老师介绍:“我们从之前的活动和老师的反映中发现,十七八岁的学生普遍觉得课堂教学教育为主的法律课很枯燥。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设计了这个一个‘模拟法庭’的活动,把法律课堂变得轻松有趣,但又不失知识性的学习。没想到,综合技工学校的同学们在得知了活动计划后很积极,纷纷报名要承担活动中的角色,这样,他们自己在“开庭”前就了解了什么事陪审员、什么是公诉人、辩护人等。”

        为了让此次的“模拟法庭”能顺利进行,云南民族大学法律系的同学很早就开始做准备。 10多名同学经过讨论,精心设计了一个“未成年人入室盗窃案件”,根据法律知识仔细准备好所有的审讯陈词, 并且认真排练了好多次,力求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最好,符合司法程序的要求。

        民大法律系的一位同学说,在审讯过程中她还是有些紧张,因为这是她第一次面对陌生群体运用所学知识来实际操作,这和平时在课堂上学习及在学校与同学一起做模拟还是不一样。 她也说, 这次模拟法庭对自己的锻炼很大,尤其叶庭长的点评更是让他们在如何将书本知识和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上收益非浅。

      “感谢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我认识到我的错误存在,一时的思想偏疏试我误入歧途,我不应该选择偷江家的钱。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坎坷,我不应该因为一点挫折而轻易地放弃自己,走上这条不归路。……, 我知道我犯下了一个令自己追悔莫及的错误,……”。 被告“朱小军”在法庭上最后的自我陈述很感人, 也让在座的所有同学都很有感触。 “朱小军”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所有参与活动的同学,对于所有的在校学生来说,尤其是未成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在任何时候都很重要。

        此次的校园“模拟法庭”活动是一次全新的活动,也是一次新的尝试。在校未成年学生参与到模拟法庭的角色扮演中去,将让他们对法律知识、未成年的案件处理和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的危害等方面有更好的了解。而活动的顺利开展也得益于盘龙区法院、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的志愿者以及云南省综合技工学校、昆明重工中学师生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模拟法庭这样的活动将和项目开展的心理学小组、同伴教育等融为一体,在更多的职业中学和流动人口占主要比例的中小学继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