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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日活动简讯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四部宪法;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日即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这一天对于盘龙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也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为了宣传倡导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及综合保护,项目与云南大学青年法学会、云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国际司法桥梁、北京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这也是盘龙区司法项目与国际司法桥梁的第一次合作。

        这天上午,我们组织召开了以“保护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的权利”为题的圆桌会议,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及师生、云南大学青年法学会、云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国际司法桥梁代表、救助儿童会司法项目成员,及云南律师界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议中各代表畅谈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问题、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问题及城市中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保护问题等等,分享了这一领域项目和研究的相关经验,表示了将来各方携手合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愿望。

        下午,参会代表参观了盘龙区司法项目点东华儿童活动活动中心。在东华中心,盘龙司法项目成员及主要合作伙伴向来访人员介绍了项目工作和社区儿童中心的功能。代表们就项目的分流、社区管理以及项目后续发展等提出了所关注的问题,且均表示了对项目的兴趣和赞许。国际司法桥梁代表表示了与项目合作的期望。

        同时,云南大学法学院志愿者还在中学校园、社区举办法制宣传讲座、分发法制宣传海报传单等,希望通过这些活动能提高市民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的意识,同时也提醒相关的未成年人注意自己享有的司法权利,比如得到律师帮助的权利等。